〔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眼睛點藥是一門學問,衛福部食藥署邀請藥師解惑,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藥劑科藥師吳旻哲表示,同時間點2種以上的眼睛用藥,無法吸收完全,且點藥順序會影響到吸收效果,提醒每種品項間隔至少5分鐘,且建議先使用藥水、懸浮液、凝膠,再用藥膏。
吳旻哲也說明點眼藥水的正確方式,頭部可向後仰或仰臥,眼睛向上看,將下眼瞼往下拉呈現袋狀,再依據藥袋上指示的藥水滴數滴入,接著輕閉眼睛,並緩慢轉動眼球,使藥水均勻分布在眼角膜上,也可輕輕按壓眼睛內側靠近鼻子的地方,避免藥水從鼻淚管流出,且不要頻繁眨眼睛或緊閉雙眼,以免擠出藥液影響療效。
至於點眼藥膏,在下眼瞼內,擠入約0.5至1公分長的藥膏,再輕閉眼睛1至3分鐘,一樣緩慢地轉動眼球,但可能會有短暫視力模糊,在睡前使用較理想。
此外,吳旻哲提醒,眼用藥適合存放在陰涼處,若註明需要放在冰箱中,則指冷藏而非冷凍,取出冷藏藥水時可先在手掌上回溫再用,以免冰冷藥水滴入眼睛產生不適。
吳旻哲也提到,眼用藥打開後,保存期限為1個月,或是該次療程結束即可丟棄,建議可在瓶身空白處寫上開封日期,若1個月後沒有用完,必須丟棄,不要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