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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性騷擾 別再自認倒楣不吭聲

2009/02/05 06:00

「產後回診時,被醫師形容胸部大、小孩能養好幾個;醫師先是無人在場的情況下直接撫摸該婦女乳房,隨後還叫實習醫師進來教學照做……」,不要懷疑,你的不舒服,不是大驚小怪,「你正遭遇醫療性騷擾」!(記者林嘉琪攝)

私處、胸部觸診紛爭最多

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

現代婦女基金會昨天公佈民眾觸診經驗調查發現,有3成5的民眾曾在就醫時有不愉快的觸診經驗,其中以生殖器官和胸部的觸診紛爭最多;女性以胸部與生殖器官被觸診感覺不愉快為多、男性則是生殖器官與臀部,但高達6成5的民眾是「自認倒楣、裝沒事」。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指出,民眾感到不舒服的主要原因包括:看診姿勢尷尬、需脫去身上衣物與旁邊有其他病人、實習師生等人員在場。雖然有8成的受訪民眾表示了解觸診是正常醫療行為,但仍然覺得不舒服,顯示醫師在診療前應向民眾詳細說明。

3成5受訪者 有不愉快經驗

這項調查是現代婦女基金會用網路調查方式訪問500位民眾,其中175人(35%)曾經遇過不愉快的觸診經驗,男女兩性比例相當;還有206人(41%)曾經聽說「親友有不愉快的觸診經驗」。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劉淑瓊表示,「醫療性騷擾」是主觀與自由心證的,受害者根據被觸碰位置、時間與力度,清楚知道被侵犯,但由於舉證困難,又面臨醫病關係權力不對等,高達6成5的民眾選擇自認倒楣。

劉淑瓊主張,台灣應該建立醫院內診與觸診指南,希望由專科醫學會與醫院協會推動,並充分落實於醫療教育裡,讓念醫護的準醫師與準護士,及早加強對文化與性別的敏感度。

曾是專責處理婦幼案件的檢察官、律師宋重和指出,醫師輕佻形容病患胸部好大,屬於口語性騷擾,依性騷擾防治法可處新台幣1萬元到10萬元罰款;女性到婦產科內診,醫師未經病患同意,就請實習醫師觸診,甚或拍照,觸犯刑法第228條,若遭病患或家屬提告,屬於公訴罪。

宋重和提醒,民眾若是遭遇醫療性騷擾,可尋求醫療社工協助,或向派出所與縣市政府社會局的性侵害防治中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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