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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修法 國健署支持全面禁止加熱菸

2020/08/07 12:25

國健署今舉行戒菸記者會,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左三)會後受法表示加熱菸應全面禁止。(記者楊媛婷攝)

〔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訂草案上月底預告截止,收到4千多件意見,對於加熱菸是否納入類菸品,支持加熱菸團體與反菸團體多所論戰,今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今出席戒菸活動明確指出,加熱菸納入類菸品,以《菸》草案來說,國健署立場就是加熱菸和電子煙都列入禁止販售、進口之列。

吳昭軍表示《菸》草案收到各方贊成與反對意見,目前署內已整理相關意見完畢,目前收到菸商的意見反映是否標示菸品對健康帶來危害的包裝須提高到85%、可吸菸年齡是否從18歲提高到20歲等,但他強調FCTC(世界衛生組織的菸草管制架構公約)有公告,菸品的包裝警示面愈高,菸品廣告的效益愈低,吳昭軍說對於各方意見會再召開會議討論是否修正條文,預計8月底送到衛福部核定、9月送行政院核定,希望能在下個立法會期送到立院來審議。

吳昭軍指出,新興菸品的問題層出不窮,目前草案中都將新興菸品納入類菸品,至於為何不將加熱菸等直接列入?吳昭軍解釋,菸商經常創造新名詞,現在是加熱菸,或是改天又改了一個新的名稱,不可能為了新名詞經常修法,所以才將新興菸品都納入類菸品,吳昭軍強調以國健署立場來說,絕對是保衛國民健康。

另對於目前許多不肖商人在網路上以貼紙、果凍、牙膏等物品掩護來販售電子煙,吳昭軍表示在草案還沒通過前,只能用消保法中廠商販賣危害民眾物品來處理,並要求廠商下架,國健署已在研擬網路監看計畫,不過目前只能針對網路位址在國內的平台,並且會和NCC合作,只要有查到,就會函請NCC讓對方下架。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組長陳妙心表示草案沒通過前,目前只能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4條來開罰,目前最高只能罰到5萬,她說現行菸害防制法並不週全,無法有效管理,所以才要修法。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技正呂孟穎表示,從去年底國健署宣示要大力查緝電子煙後,許多商家規避查緝,將電子煙以代號方式、其他商品名稱掩護,目前依照菸害防制法第14條稽核處分電子煙來說,去年一整年稽查數共2753件、處分數229件,罰鍰944500元,去年平均每件罰4124元;今年上半年稽查數為1656件、處分數64件,罰鍰108500元,平均每件罰1695元,陳妙心解釋平均罰金降低,也是來自廠商規避。

成大家醫科醫師陳全裕指出,就他一線觀察,使用電子煙的年輕人確實有增加,大約5%左右,其中國高中生也會因為覺得電子煙酷炫等開始使用,但卻不了解電子煙會對肺部造成極大危害,如去年美國就有很多青少年因為使用電子煙得到急性嚴重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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