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後,加熱菸等需經過國健署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方可販售,且近期已有業者審查期滿。對此衛福部國健署強調,目前仍在審查程序中,且還需由委員確認用字與細節是否無誤,若有結果且資料完整,都會儘速向國人公布。
「菸害防制法」於前(2023)年3月修法完成後,明定全面禁用電子煙、嚴管加熱菸,且包括加熱菸在內的「指定菸品」,需要通過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後,方可上市販售。
根據國健署公開的業者申請及審查情形,截至114年4月28日止,計有10家業者提交申請,其中6家進入健康風險評估的實質審查,且處理狀態都是「查核中/審查中」。
不過,依據衛福部公告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規範,申請案件的處理期間為「申請人完成繳費次日起6個月內」,補正期間「不計入」處理期間,另處理期間必要時得予延長6個月,且延長以一次為限。
目前已有業者審查期滿,但國健署尚未公布審查結果,對此吳昭軍強調,審查程序都還在進行中,就算委員會開完,會議紀錄等資料也都還要由委員確認用字與細節是否無誤,且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事關國人健康,一切務求謹慎,如果有結果、資料完整,都會盡速向國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