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為了促進國內製藥發展,也避免受到國際情勢影響供藥,衛福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與「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調整作業辦法」部分條文,未來符合相關條件的藥品,健保核價最高可加算30%,新制明年元旦上路。
修正內容主要3大部分,首先是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但屬國內新成分新藥,將可比照台灣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
其次是鼓勵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及時進入市場,提供處方用藥選擇,針對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2張取得藥品許可證的國內製造學名藥或生物相似性藥品,最高給予原廠藥相同價格。
再來則是對於國內製造藥品將給予優惠藥價,包括採用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者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品許可證的學名藥。黃育文說明,只要符合這3項條件之1,未來健保核價任一皆可加算10%。
對此,製藥公會、製藥發展協會與學名藥協會等3大本土製藥公協會表示,感謝總統賴清德以行動加強台灣藥品供應韌性、以政策引導在地產業升級並確保藥品價格合理。
3大本土製藥公協會認為,台灣進口醫藥品比例相當高,占健保藥費支出達7成以上,然而面對變幻莫測的國際局勢,台灣需要有支持藥品在地製造、強化本土供應鏈的藥品政策,以確保藥品穩定供應。
3大本土製藥公協會指出,感謝衛福部長邱泰源、健保署長石崇良持續不斷與產業界進行政策溝通,相關健保藥價改革政策於去年11月20日完成預告後,如今法案公告實施,象徵健康台灣、健保永續的腳步又往前邁進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