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農曆春節假期即將到來,由於許多家民眾都會有家庭藥箱,存放一些藥品或保健食品,以備不時之需。台中慈濟醫院藥學部臨床藥學科藥師沈逸婷提醒民眾,保健用品、藥品都有使用期限,要經常汰換,才能避免失效、過期或誤食;另春節期間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1月29日即可開始領藥。
民眾在家常備有感冒藥、保健食品等,甚至一些藥膏、藥包,藥局,台中慈濟醫院藥學部臨床藥學科藥師沈逸婷表示,藥品不能留著慢慢吃,提醒民眾可趁著春節大掃除,好好整理家中藥箱。
沈逸婷指出,藥品也有「有效期限」和「使用期限」,「有效期限」是藥品未開封,而且保存良好的狀態下,可使用的最後期限,也就是在藥品包裝上看到的日期;「使用期限」是指開封後,還能使用的效期,根據藥品種類、開封時間計算,而不是包裝標示的期限。若藥物過期也不要亂丟,可以洽詢醫院診所回收。
沈逸婷表示,服用藥物的準則就是按照醫師指示、定時、定量吃藥,才是治療的根本,尤其是抗生素類的藥品,一定要吃完整個療程,才能完全治癒且避免出現抗藥性。除非發生過敏症狀,或無法耐受的不良反應,否則病人貿然任意停藥,不僅傷身又可能讓病情加重,得不償失。
沈逸婷強調,吃藥沒有假期!長期服用慢性病用藥病人,尤其春節期間千萬別忘記服藥,才能安心過節。提醒民眾若慢性處方箋領藥日剛好落在春節期間(2月8日至2月14日),可提前於1月29日起到原處方開立的醫療院所、健保藥局領藥備用。三高患者,在春節期間也要定期量測血糖、血壓並紀錄,以便春節後回診提供醫師和藥師評估,保障用藥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