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健保門診藥品、急診部分負擔新制已於今年7月1日上路,但有民眾到醫院就醫時仍表示不清楚。衛福部健保署表示,今年5月初曾進行網路民調,當時6成6的民眾知道推動相關制度,並且有7成上下支持,將持續派員協同醫療院所宣導,並強化民眾諮詢管道。
根據健保署今年5月初進行的網路民調結果,66.1%的民眾知道推動「調整健保部分負擔」,交叉分析顯示,年齡越高者知曉度越高,其中60歲以上民眾知曉度達77%。此外,有70.7%民眾支持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收費機制,68.9%民眾支持調整「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機制。
不過,7月新制上路,初期可能仍有部分民眾在就醫時才知道相關收費調整,健保署強調,持續透過在地化通路宣導,並積極協同各級醫療院所於民眾就醫時,即刻提供相關資訊。
新制在門診一般藥品方面,民眾到基層診所、地區醫院藥費100元以下免收部分負擔,超過100元按費用比率以20%分級距收取,上限200元,但到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藥費100元以下收10元,超過100元按20%收取,上限300元;至於原本免收部分負擔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除基層診所維持3次調劑均免收外,到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調整為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收費,但第2次以後免收。不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等兩類對象,一律維持原狀收費,以免影響就醫意願。
在急診方面,到基層診所與地區醫院的部分負擔維持原本均收150元,區域醫院則從300元調升為400元,而醫學中心目前依檢傷分類一、二級450元,三、四、五級550元,將調整為不分檢傷類別均收750元。不過,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到基層診所、地區醫院、區域醫院維持原本收費,醫學中心則不分類一律收取550元,也就是原本三、四、五級的收費標準。
至於法定免部分負擔的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民眾,以及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3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均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