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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作業太繁複 常澆熄器捐大愛

2012/12/08 06:00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

台灣一年約有200位器捐捐贈者,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多數的器官捐贈者都是突發非預期產生的,捐贈者的家屬必須強忍悲傷面對筆錄、搜證及司法相驗的過程,因為案例少見,現行器官捐贈並沒有像兒少婦保個案有專法及專責的警政人員處理相關報案訴訟程序,而第一線員警對於腦死與器官捐贈普遍缺乏正確的認識,以致器官捐贈者家屬常在繁複的行政作業中遭受到誤解及不友善的對待。

家屬小元(化名)回顧妹妹因交通意外腦死的捐贈過程,因為是路人協助報案,過程複雜繁瑣,有很多文件要跑,當小元和父母決定同意捐贈妹妹的器官後,醫院社工師告訴小元,醫院依法將在兩次腦死判定後,報請檢察官到醫院進行司法相驗,請家屬盡速先去警局備案製作筆錄,當時事故發生地離醫院有一段距離,父母好不容易拖著疲憊的身軀來到案發地的轄區派出所,卻因承辦員警沒有承辦經驗不知道該如何做,還對家屬說:「腦死又還沒死,這麼早來報案做什麼?」害得父母差點崩潰,一度想放棄捐贈器官。

小元說,器官捐贈雖是一件好事,但卻沒有預期到會承受這麼多的壓力,讓家屬在難過的當下,還要為了繁瑣的流程費心,真的很不人道,建議醫院、檢警各單位的流程規劃連結得更友善,各單位能有專門捐贈人員處理,才不會讓有心捐贈的器官捐贈者家屬,常在繁複的行政作業中遭到二次傷害。

將訂標準作業流程

為了增進檢警人員對於器捐的瞭解及加強溝通,器捐登錄中心昨日舉辦器捐檢警友善服務流程會議,李伯璋指出,面對器官捐贈家屬,「態度」與「專業」同樣重要。

由於器官捐贈案件牽涉的警政系統眾多,基層員警需要的是一個清楚明確的法源依據,登錄中心將會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向相關主管機關提出相關做法及修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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