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有讀者投訴,日前接獲健保署發文,要求說明今年二月期間「為何對某些病患採樣檢驗新冠肺炎病毒」,引發爭議,認為醫院和醫師盡力防疫採樣,卻被質疑。健保署澄清,因發現有醫院「同時」申請新冠肺炎病毒檢驗和有健保給付的病毒採檢,因此發文要求說明。
李伯璋:新冠病毒採檢費由疾管署支付
健保署長李伯璋說,新冠病毒採樣和檢驗費用都是由疾病管制署負擔,不會使用到健保基金,也與健保無關,醫院會和疾管署請領費用。
李伯璋說,日前健保署有發現,同一間醫院替同個病患採樣檢驗新冠病毒並請領費用後,同時又向健保署有健保給付的病毒量檢驗費用,等於重複申報。
李伯璋說,由於是同一間醫院,照理說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因此會發文要求醫院說明,為何同時對同個病患又申請疾管署新冠病毒檢驗費用、又向健保申請病毒檢驗費用。
李伯璋說,這只是請醫院做說明,絕對沒有否認醫院和醫師為防疫做出的努力,畢竟如果是要檢驗新冠病毒,已有疾管署支付費用,照理不能再向健保署申請健保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