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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過敏別隱忍 快求助

2014/08/22 06:00

文/吳瑄瑋

日前門診藥師接到一通藥物諮詢電話,患者表示:「吃完藥物後,皮膚會產生紅疹,請問怎麼回事?該怎麼辦?」通常遇到這種情形,第一個想法就是藥物過敏。

藥物過敏就是使用藥物後,所引起的「過份敏感」現象,輕微的症狀是紅腫、搔癢、發疹;嚴重者如呼吸困難、血壓降低、心跳減緩、脫皮、眼、口、鼻黏膜充血或腎臟損害等。

通常遇到這種情形時,藥師會先審核病患的處方藥物,判別該症狀可能為哪種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例如:抗生素常見不良反應為皮疹、腹瀉等),並需評估,若停止服用該藥物是否會對病人造成嚴重傷害。

如果僅是止咳藥等控制症狀的藥物,可能會請患者先行停藥,再回診請醫師評估是否換藥,或開立一些緩解過敏現象的藥物,如:抗組織胺、類固醇等。

若已知服用什麼藥物會產生過敏情形時,可以跟藥師索取過敏小卡,請藥師幫忙寫上過敏藥物的成分,看診時,可以提供醫師做為開立處方的參考。

另外,藥師也可幫忙通報「藥物不良反應」,以協助病患獲得安全、合理、經濟及有效的藥物治療。

若民眾在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藥物不良反應,而導致死亡、障礙或是嚴重疾病時,可請醫療院所幫忙申請藥害救濟,若達到救濟標準,即可獲得相關補償。

生活中難免會接觸到藥物,若使用後產生不適,可立刻撥打醫院或診所電話請求藥師協助,千萬別自己隱忍,免得造成更大的傷害。

(作者為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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