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今年5月衛福部修正公告AED應設置的公共場所,新增警察局、分局、派出所等區域,但屏縣建置比例僅34%,且全縣各公共場所設置的313處,只有117處有安心場所認證,也僅37%;屏縣議員梁育慈今天(9日)質詢時要求衛生局加強督促輔導。
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稱為「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是一台能夠自動偵測傷病患心律脈搏、並施以電擊使心臟恢復正常運作的儀器;屏東縣議員梁育慈今天(9日)質詢時表示,今年5月衛福部修正公告應設置公共場所,新增警察局、分局、派出所,但屏縣建置進度不是太理想,公告已半年,警察局、分局、派出所盤點應該設95處,但只有33處建置完成,還有62處未建置,目前建置比例僅34%,比較落後,衛生局應該督促盡快建置完成。
梁育慈也說,AED不是只建置,也要會用,AED設置場所完成登錄後,若所有員工完成CPR+AED教育訓練達70%、管理員完成管理員訓練課程,就能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申請安心場所認證。但屏縣公共場所313處中,只有117處有安心場所的認證,比例僅37%;建議應大力推動AED、CPR課程,但衛生局的網站看不到相關宣導,希望加強。
衛生局長張秀君答覆表示,今年衛生局已辦理11場次急救教育訓練、有4百人參加,全民CPR的理念與目標的確很重要,未來專業的長年性、例行性訓練會持續推動,也會盡速跟警察局溝通,優先輔導建置AED;並將ADE及教育訓練列重點業務來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