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近期有集中檢疫所官兵反映,有人假冒疫調人員撥打電話進行詢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表示,社會上可能有好奇心而冒充疫調人員,但此舉是有刑責的,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大眾不要有過度好奇心、以免觸法。
根據「刑法」第158條規定,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
此外,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6條第1項、第15條、第16條、第19條、第20條第1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21條限制國際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