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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服藥 食藥署提醒4大原則

2023/01/21 07:39

過年服藥,食藥署提醒4大原則。(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今年春節連假長達10天,因不少醫療院所門診停診或部分開診,因此大多數民眾會預先備妥常備藥物,以免臨時有病痛;食藥署提醒,春節連假期間出現腸胃鬧彆扭或身體不適,應注意用藥4大原則。

●若狀況緊急需到醫院急診,應主動提供自己身體狀況及目前用藥情形,包括是否對特定藥物過敏;女性則需告知是否懷孕、準備懷孕或正在哺乳母乳等,供醫師或藥師評估,避免重複用藥或藥品交互作用,保障自身用藥安全。

●藥品標示要看清,用藥前應詳細閱讀外盒或仿單(說明書)的相關注意事項,不要馬上將外盒或是說明書看完即丟,這樣才能知道藥品名稱、成分、用途(適應症)、用法用量、注意事項、副作用或警語、保存方法等。

●遵循醫囑按時用藥:應確實依照醫師、藥師的指示用藥,切勿擅自過量或減量使用,也不可有過年吃藥會犯忌諱的想法而自行停藥。

●注意用藥後情形:藥物過敏不可忽視,用藥後應關心身體變化,假如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藥物過敏6大前兆症狀,要立即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讓醫師知道您用了哪些藥品。服用數日後,症狀如不見好轉,或更加惡化,也應儘速就醫。

食藥署提醒民眾,當選擇購買藥品時,應由合法醫療機構、藥局或藥粧店取得,千萬不要購買及使用來路不明、標示不清、誇大療效或未經核准的藥品,更不要購買地攤、夜市或遊覽車上所販賣的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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