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因應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衛福部同意取得「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的藥廠可以專案製造,但也提醒,這藥品被列為「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要經過中醫師診斷後才能使用,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絕對不是「預防保健」使用。
「台灣清冠一號濃縮製劑」處方組成為黃芩、魚腥草、北板藍根、栝樓實、荊芥、薄荷、桑葉、厚朴、炙甘草及防風等10種中藥材,可用於治療新冠肺炎無症狀帶原與初發作症狀者。
許多民眾搞不清楚狀況就衝到中藥房想抓藥,以為可以預防染病,衛福部中醫藥司今天發布新聞稿提醒,這藥不是拿來預防保健用的,而是治病用的。民眾應由中醫師診斷臨床症狀後,給予專案藥品,確診者不要到中醫診所求診用藥,以免造成社區感染擴大。
衛福部也提醒民眾,民眾別自行到中藥房、網路及其他通路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清冠一號之中藥方,以免誤服不明藥物導致傷害。隨意服用來路不明的中藥,可能導致內臟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