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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開賣首日就下架 石崇良:標示販賣廣告均須符規定

2025/10/19 21:07

衛福部長石崇良強調,加熱菸上市不但標示要清楚,在展示、販賣及廣告時也要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國內加熱菸首度合法開賣,卻在上架不到24小時就爆出包裝違規,部分產品外盒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9)日下午在桃園會展中心受訪表示,已完成回收作業,加熱菸上市不但標示要清楚,在展示、販賣及廣告時也要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他同時提醒,另一款新興菸品「電子煙」,目前都是非法。

石崇良今日下午出席「2025聯新文化節暨聯新國際醫院30週年同樂會」後受訪表示,因應第1款加熱菸上市,上週由中央與地方衛生單位一起到展示販賣的便利商店實地稽查,從各地傳回稽查結果發現,有些標示不符規定、加熱菸包裝「未標示尼古丁含量」,經內部討論後確定業者應依法下架回收,重新標示符合規定再上架,目前已完成回收。

石崇良說,根據菸害防制法規定,所謂加熱菸是屬於指定菸品,須經健康風險評估才能核准上市,與一般紙菸的菸品不同。衛福部已依法核准幾款加熱菸,但所有上市規定還是應符合菸害防制法規定,特別是標示上要清楚,另外在展示、販賣、廣告時也要符合規定。

國健署說明,菸品含有的尼古丁、焦油,必須以中文標示在菸品容器上,違者可依法開罰,製造或輸入業者最高500萬元、販售業者最高5萬元罰鍰。

至於另款新興菸品「電子煙」在菸害防制法裡仍是被禁止,電子煙多含有尼古丁及有害致癌物,對使用者和暴露於二手煙者都有害,石崇良呼籲國人不要從國外或非法管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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