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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業者夾報宣傳療效「分享學習綱要」 法官認醫療廣告判罰

2022/05/16 17:13

民俗業者夾報宣傳療效,稱是「分享學習綱要」,但法官認為是醫療廣告判罰。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黃姓民俗調理業者透過夾報羅列心臟病、高血壓等十多項病症,強調是「痊癒整復法創始人」遭民眾檢舉,衛生局認定違反醫療法開罰15萬元,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是分享自身的「學習綱要」,但法官認為,傳單屬於「醫療廣告」仍判罰。

針對該案法官指出,黃男不惜花費印刷刊登,留下地址、電話供人聯絡,有廣告的意圖,如果只是分享讀書學習課綱,何需屢屢花費刊登,辯詞與一般生活經驗有別,不予採信,駁回訴請,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未設立醫療機構,也未具醫事人員資格,根據醫療法規定,不得刊登醫療廣告,但黃在報紙夾報傳單內,刊登羅列心臟病、高血壓、憂鬱症等十多種病症,還強調是「癱瘓、帕金森氏症痊癒整復法創始人」,去年被民眾二度檢舉,台中市衛生局認定違反醫療法,開罰15萬元。

黃對裁罰不服提出訴願遭駁回,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夾報刊登的資訊是他自行研發的整復技術,是他個人親身體驗分享,內容也是個人讀書學習綱要,因此不涉及醫療廣告。

但法官認為,根據夾報內容,羅列諸多「病名」、「症狀」,稱「改善」呼吸、消化泌尿、免疫失調,又載明地址、聯絡方式等,依此整體文義及經驗法則判斷,客觀上有傳達所列諸病症,可透過徒手整復獲得改善訊息,足使民眾知悉後,讓有興趣的讀者能輕易聯繫,認定屬於「醫療廣告」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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