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少自付差額醫材收費差距大的爭議,衛福部健保署修訂支付標準,以「臨床實證」等級訂定民眾自付差額上限,已公告8類、352項醫材適用,預計8月1日上路,卻引來醫界的反彈聲浪,但也有人力挺。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健保署公告8類、352項醫材以臨床實證等級訂定合理健保給付比例及民眾自付差額上限,預計8月1日起上路,但自付差額醫材訂出天花板價格,引發醫界批評聲浪不斷,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日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回應,有些醫材變化意義不大,依照效益訂價可保障病人就醫權益。
陳時中表示,健保議題持續討論中,不論是費用限制或管制措施都是經過專家及例行會議討論,主要站在醫療品質提升與保障民眾就醫權益的前提下,而這次訂出來的是差額負擔。
陳時中指出,目前醫療使用的新興材料非常多,有不同變化,有些變化在醫療上有意義,有些則意義不大,因此健保署依照功能、效果訂出天花板價格,但每個大項中的細項,醫療院所仍可根據不同成本價、功效去訂定差額負擔價格。
陳時中強調,價格主要是依照效果與效益做分類,不是因為品牌或宣稱的多種效益,基本上要保障病人就醫權益。
陳時中也提到,相關政策是兩邊權衡,畢竟健保不只與醫院營收有關,也與民眾權益有關,因此希望調動一些標準,比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