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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絞刑式骨折」頸劇痛 後位骨釘固定手術助康復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66歲陳姓男子,日前騎車發生車禍,因瞬間猛力撞擊,一度失去呼吸,頸部、肩部、胸部及背部等多處也出現劇烈疼痛,送醫檢查除鎖骨、肋骨、骨盆骨折,並出現罕見的高位第2頸椎峽部骨折,又稱為「絞刑式骨折」,所幸醫師以「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讓他順利康復出院。
醫師提醒,此骨折常見於未繫安全帶發生車禍的乘客和駕駛身上,提醒民眾不可輕忽。
車禍導致頸椎脫位骨折
亞大醫院神經創傷科主任李建裕表示,這名患者日前騎機車車禍,因頸椎高度向後伸展,加上身體往前拉扯,強大的撞擊力,導致頸髓受傷、一度失去呼吸,檢查後發現是不常見的第2頸椎脫位骨折,此骨折又稱為「絞刑式骨折」,源自於16世紀盛行的絞刑,因受刑人的頸部會在瞬間急速拉扯下,導致第2頸椎脫位骨折。
李建裕指出,因高位頸椎佈滿重要動脈、靜脈、頸髓及神經根,手術危險性大,除少數不需手術,醫師必須依患者受傷狀況,選擇「後位」、「前位」,甚至「前位」加「後位」兩種開法進行治療。
該名患者狀況經評估後,決定採「後位骨釘固定手術」治療,術後恢復良好,術後3天就可透過助行器下床走動。
延誤就醫恐四肢癱瘓
李建裕說,「絞刑式骨折」的患者,不像其他頸椎骨折的人,會出現四肢麻痺、癱瘓、大小便失禁等立即性神經症狀,最明顯是出現頸部強烈疼痛,甚至有少數幸運的患者,還能四處走動,因此被誤認為一般扭傷或拉傷,而延誤就醫時機。
李建裕指出,臨床上最常見的「絞刑式骨折」,是車禍未繫安全帶的乘客或駕駛員,因臉猛力撞上擋風玻璃造成,另外高度衝撞的運動,包括美式足球、拳擊等,也可能造成「絞刑式骨折」。
李建裕提醒,民眾若發生車禍或其他原因造成頸部劇烈疼痛,千萬不可輕忽,一定要就醫檢查,確認頸椎是否正常,若檢查後發現問題,一定要積極治療,不要放任不管,或是透過民俗療法處理,否則受傷的頸椎若持續惡化,可能導致四肢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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