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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神疑鬼 沒病識感丟婚姻

2019/10/20 05:30

▲要試著了解病人行為背後的原因,關心其情緒,才有機會鼓勵其就醫;圖為情境照,圖中患者與本文無關。(照片提供/林進嘉)

文/林進嘉

日前報載,新竹有一名婦人常疑神疑鬼,認為家人聯合鄰居、外人要害她,不僅不敢跟家人吃飯,更進一步將牙膏、牙刷、衣物等生活用品放進冰箱。常懷疑有人跟蹤她、手機遭監聽,重辦許多手機門號…,她的怪異舉止讓先生10年來飽受煎熬,忍無可忍訴請離婚,地方法院判准。

看到這則報導,身為精神科醫師,內心有很多的感觸,這名婦人有明顯的被害妄想,很可能是思覺失調症或妄想症,且屬於精神衛生法中的「嚴重病人」,10年沒有好好治療,導致病人、家屬都受苦了。

臨床精神病理中,妄想是指堅信不移的虛假信念(false belief),也就是根本沒有的事,卻深信不移。根據報導所述,這名婦人有被害妄想、被跟蹤妄想。因為深信不疑,所以有很多因妄想而產生的防衛行為(不吃食物、藏東西、換手機門號)。

了解行為原因 鼓勵當事人就醫

妄想的人沒有病識感,不會認為自己是妄想,也不會就醫。家屬不是專業人員,可能不知道她是妄想,只會看到奇怪行為。建議這時先不要生氣或情緒反應,可以試著了解其行為背後的原因,聽她說、了解其害怕,試著找到病人是否有焦慮、憂鬱、害怕、不安、失眠等問題,如果有,再伺機鼓勵她就醫(看精神科)。

切記,運用她的情緒問題(不是妄想,因她不會承認自己是妄想)帶去就醫,才會成功。如果家屬是她妄想的對象,就找其他不是妄想對象的親友,執行前述過程。

如果病人還是一直不肯就醫,又曾出現自傷、傷人的行為或企圖,家屬也可以通報警消協助強制就醫,精神科醫師會依專業與精神衛生法,判斷是否啟動強制住院的申請,讓病人接受專業的住院精神醫療。

目前妄想的治療,不論思覺失調症或妄想症,很多藥物都有不錯的效果,甚至還有長效針劑,打一針藥效可持續2週、4週或3個月,治療上非常方便。醫師也可協助病人申請重大傷病卡,醫療費用部分負擔全部減免。

筆者衷心期待,類似前述新聞報導的悲劇,能夠因為健康知識的推廣,不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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