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染、燙髮要相隔一週 食藥署公告「須標示警語」

2019/10/23 17:44

食藥署今天公告染、燙髮劑等標示新制。(記者吳亮儀攝)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告訂定染、燙、脫色脫染劑的「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商品要標示警語;其中燙髮劑要標示「燙髮一星期前後,不建議進行染髮」,今年中還曾一度被誤傳食藥署禁止髮廊同時染、燙,造成不小騷動。

食藥署6月預告,「染髮劑」、「燙髮劑」與「脫色脫染劑」的商品標籤、仿單或包裝應標示事項,這是因應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修正公布法律授權依據調整,只小幅酌修相關文字。

不過標示警語部分,一度因網路內容農場亂傳謠言,說未來上髮廊不能同時染、燙,否則要被罰錢,一度引發騷動,行政院還為此出面澄清,新規定僅是要求商品製造業者要在商品標示警語,絕對沒有禁止同時染、燙髮。

皮膚科醫師和食藥署都指出,同時染燙頭髮非常傷髮質,建議染髮、燙髮至少相隔一週,因為染髮是用化學藥劑打斷頭髮的蛋白質鍵結,將毛鱗片打開才能使藥劑進入頭髮,若同時間又燙髮,傷害會更大。

食藥署科長張家榮說,新規定預計後年7月上路,除了燙髮劑警語外,脫色脫染劑也有新警語「不得使用於眉毛、睫毛等頭髮以外之毛髮」,提醒消費者不要誤用。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