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癲癇、躁鬱症藥品成分恐致畸胎 食藥署發布使用限制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常用於治療癲癇、躁鬱症、偏頭痛等含valproate類(威普洛特類)成分藥品,因為可能造成女性產下畸胎或有胎兒發育不全的風險,我國衛福部食藥署今日發布,即日起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躁鬱症,也禁用於癲癇,除非沒有適合的替代療法,育齡女性使用也有限制。
食藥署簡任技正黃琴喨表示,在2013年9月24日,食藥署已限縮該成分藥品的使用,禁止使用於懷孕婦女預防偏頭痛,對於其他適應症的懷孕婦女,也僅限用於無法使用其他藥物治療的情形,並要求中文仿單加刊先天性畸形風險相關警語及注意事項。
為了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再次重新評估該成分藥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癲癇或躁鬱症的臨床效益及風險,經蒐集國內外資料,並提藥品安全評估諮議小組討論,決議修訂該成分藥品用於婦女的使用原則。
黃琴喨指出,主要修訂內容包含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躁鬱症;禁用於治療懷孕婦女的癲癇,除非沒有適合的替代療法;禁用於具有生育能力的婦女治療其癲癇或躁鬱症,除非能確實履行避孕計畫。
黃琴喨說明,相關成分藥品已使用長達20、30年,目前國內發出的藥品許可證共32張,尚未接獲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案件,提醒醫師在開立相關藥品前,對於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要提醒患者做好避孕措施,期間若有懷孕症狀也要儘早注意,立即回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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