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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訊》 網路社群轉售健康食品或藥品 賺外快小心觸法

2017/02/23 21:30

桃園市衛生局去年查獲513件違規化妝品及藥物廣告,大多是誇大不實、宣稱療效。(記者陳昀攝)

[記者陳昀/桃園報導]桃園市衛生局去年共查獲513件違規化妝品及藥物廣告,大多是誇大不實、宣稱療效,近年興起的網路社群行銷佔8成4,成了違規大宗,衛生局指出,許多民眾為了賺外快,從大陸淘寶網購買健康食品或藥品轉售,還直接把廣告圖片複製到自己的網站使用,一旦觸法,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

桃園市衛生局統計,去年查獲513件違規廣告,包含中西藥、健康食品、化妝品及醫療器材等,除了誇大不實、宣稱療效外,也有未經核准擅自刊登藥物廣告,衛生局共開罰188件,罰金有590多萬元,另外325件則移請其他縣市衛生局處辦。

桃園市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科長張敬崴表示,查獲的違規廣告有8成4是在網路平台刊登,其餘依次為電視頻道、廣播電台與雜誌等,但都不到1成。

他說,因為網路平台刊登門檻較低,加上近年網路社群行銷興盛,很多民眾採「零庫存」的方式,在拍賣網站或Facebook轉售相關產品,除了從大陸淘寶網進貨外,還直接將淘寶網上的廣告宣傳圖移到自己的網站使用,但這些宣傳圖上經常有誇大療效的標語,也有很多民眾不知道,未獲政府許可、無藥商資格者,不能刊登藥物廣告或販售藥品。

張敬崴指出,藥商若要刊登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必須先將廣告內容送到衛福部食藥署或直轄市衛生局申請核准,並依廣告核定內容完整刊播;一般民眾若擅自販售、刊登藥品廣告,可處3萬元至500萬元不等罰鍰,詳情可上食藥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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