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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飲、紅豆水中藥品當食品賣 立委要求把關

2016/06/14 11:22

呼籲衛福部應加強把關,莫讓廠商把藥品當食品賣。(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有鑑於市面上紅豆水、四物湯等飲品,具有含有中藥成分,卻僅以食品方式販售,未明確標示濃度,民進黨立委林靜儀今召開「「食品還是藥 ?食藥兩用怎區分」記者會,提醒消費者孕婦過度飲用有潛在風險,並呼籲衛福部應加強把關,莫讓廠商以偷渡方式,把藥品當食品賣。

林靜儀指出,台灣各大賣場充斥許多含有中藥成分的飲品,如四物飲、紅豆水、黑豆水、薏仁水、蜆精及四物雞精,未清楚標明中藥濃度,廣告甚至標榜天天飲用有助健康,或提醒女性喝了胸部會變大,以食品方式進行販售,卻不見主管單位管理,讓業者鑽法律漏洞以含有中藥品方式暗示療效。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施純全則說,這些飲品的中藥濃度非常高,紅豆水已接近醫師開出的藥效,甚至有些是直接添加中藥成分,薑黃錠外觀更是如同藥品,卻開架販售像是商品,建議政府應要事前審查,不是當成食品放任不管或自主管理,錠劑部分也要有效控管,限制食品取名不能用藥品名稱。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長張景堯指出,超商能買到的紅豆水飲料,其成分赤小豆便是中藥材,「臺灣中藥典」紀載一天不能食用超過30公克,但一瓶紅豆水卻含有80公克,廠商未加註警語,天天喝更是有潛在風險,廣告宣稱一天喝一瓶會更好,根本是誤導消費者。

衛福部中醫藥司科長陳聘琪則說,國人常有「藥食同膳」概念,部分中藥材提供料理或調味由來已久,目前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一覽表」列入的人參、川芎等中藥材僅供調味使用,不得作為單一原料或主成分使用,且不能涉及中藥固有成分和自行任意組合搭配,僅能用調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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