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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好動難控制 復健科行為治療助改善

2016/05/27 12:32

台南醫院復健科主治醫師王瀅瑄提醒家長,幼童如未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標準,但有衝動控制不良行為問題,復健科可提供行為治療。(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4歲幼童小宏精力旺盛、常好動摔傷,也無法耐心排隊,性急時會發脾氣推打同學、強搶玩具,衛福部台南醫院心智科醫師評估尚未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標準,但有衝動控制不良的行為問題,轉由復健科做行為治療,幾個月後有明顯進步。

 台南醫院復健科主治醫師王瀅瑄表示,經職能治療師評估後發現,小宏易衝動、情緒起伏大,對觸覺有過度反應現象,於是設計一系列活動,將行為治療、感覺統合治療融入其中,並教導小宏父母如何改變日常作息來協助孩子。在醫師、治療師與家長合作下,幾個月後,小宏有明顯進步、漸能和平地參與其他同學遊戲,學會等待和輪流,也不會脾氣一來就動手。

 王醫師說,根據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統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兒童最常見的神經行為異常,4至18歲之間的兒童,若課業表現不佳、有行為問題合併注意力不足現象或有過度衝動症狀,就應接受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評估。

 在台灣,這種評估是由兒童心智科醫師主導,需要諮詢孩子的主要照顧者與老師,證明孩子在兩個以上不同環境都有類似問題,才能做出診斷。同時,還須排除其他可能造成類似症狀的問題,如學習障礙、語言障礙、睡眠呼吸中止症等,這些都可能會導致孩子表現出類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行為。

 另外,有些孩子就像小宏一樣,雖未達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但又確實受到行為問題困擾。王瀅瑄認為,不論是前述哪一種狀況?符不符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標準?依美國兒科醫學會建議,針對4至6歲學齡前兒童,第一線治療都是行為治療,若行為治療成效不彰,應配合藥物使用;若是小學階段孩子,一開始就該以藥物和行為治療雙管齊下。

 她提醒家長,如果孩子到了4歲多,仍無法在教導後學會等待、總是心不在焉、丟三落四、無法專心或是動不停、說不停,不分場合地亂跑等,可以先和學校老師討論,看孩子在校是否也有類似問題,並諮詢老師「孩子表現和其他同年齡小孩比起來是否符合該年紀應有的樣子?」,如果老師也覺得狀況不對,應帶孩子到兒童心智科就診,確定診斷後,12歲以前的孩子,都應到具備兒童復健專業的復健科就診,以獲得最全面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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