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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麗偷拍疑雲 醫改會籲醫療院所隱私場所全面盤查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近期愛爾麗集團旗下診所爆出偷拍疑雲,多間診所診間內查出具有監視錄影功能的「煙霧偵測器」,衛福部近期將發函各地衛生局,要求衛生單位盤查該集團旗下診所。醫改會則呼籲,衛福部應修正「醫療法」相關患者隱私保護規範,並借此機會對醫療院所內涉及病患隱私的場所進行全面性盤查。
「密錄不可取,醫療要保障,規範要明確」,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強調,醫療院所錄影自保也應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進行,若未經同意偷拍,其合法性將存在爭議,非法取得的影像也未必能作為「護身符」,反而可能涉及妨礙秘密罪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風險。
然而,林雅惠指出,雖「醫療法」規範診間等涉及患者隱私的空間內,若要錄音、錄影,需經過醫病雙方同意,且法務部也曾經函示,若認為有錄音、錄影必要,需告知病患目的、資料利用與病患查詢權益,並取得患者同意方可為之,但現行規範仍相對簡易。
林雅惠解釋,英國等其他國家對於錄製範圍、知情同意書格式、無行為能力者的代行同意、資料留存與銷毀期限等均有詳細規範,甚至明確界定「合理必要情境」,我國現行「醫療法」條文中則僅宣示性要求醫療院所錄音、錄影需徵求醫病雙方同意,並未細部載明相關作業準則,導致條文過於侷限、粗略。
因此,林雅惠認為,當醫師需要透過破壞醫療倫理、隱私權的錄影方式作為自保手段,反應了醫病信任的崩壞,衛福部作為主管機關,除強化醫師的就業安全外,也應明確說明「合理必要的錄製情境」,避免讓診間成為醫療院所錄音、錄影的灰色地帶,也希望本次「醫療法」修法可以納入相關討論。
另林雅惠提到,醫改會長期觀察發現,診間內的醫病權利仍有不對等情況,病患處於相對弱勢,在為了順利就醫、沒有高度專業的情況下,往往不會拒絕院方要求,因此醫療院所徵求患者同意過程中,必須透明、符合患者自主意願,而非院方單方面架設攝影器材、或是張貼「攝影中」的標示就可以略過。
林雅惠強調,這次事件爆出可視為一項警訊,代表可能有部分醫療院所診間並未遵守「醫療法」等相關規範,衛福部與相關單位不應僅以個案對待,建議藉此時機對醫療院所診間等涉及病患隱私的場所進行全面性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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