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道logo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民俗調理業者不能做「艾草溫罐」中醫藥司:政策20年未變

2026/04/30 16:37

衛福部中醫藥司認為艾草溫罐、艾灸等屬於醫療行為,引起民眾討論。示意圖。(圖取自shutterstock)

衛福部中醫藥司認為艾草溫罐、艾灸等屬於醫療行為,引起民眾討論。示意圖。(圖取自shutterstock)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現代人工作與生活壓力大,不少民眾會尋求民俗調理服務,但近期衛福部中醫藥司發布函釋說明,艾草溫罐、艾灸等屬於醫療行為,引起民眾討論。對此中醫藥司強調,相關規範20餘年來均相同,衛福部也持續輔導相關業者。

中醫藥司長蘇奕彰說明,民國91年前後,曾發生民俗調理使用艾灸等後造成顧客燙傷的情況,因此同年發布函釋說明相關服務屬於醫療行為,非醫事人員不得操作,114年也再度說明。

針對艾草溫罐、溫灸等規範,蘇奕彰指出,考量環境安全,用火可能造成燒燙傷情況,因此20餘年來均禁止民俗調理業者操作明火相關療法,另因艾草屬於中藥,100年函釋說明,使用艾草、艾葉即屬於醫療行為,認定爲針灸操作。

蘇奕彰說,為輔導相關民俗調理業者,中醫藥司也編寫「民俗調理刮痧拔罐操作手冊」,規定此類業者可操作的項目,也有助於提升服務品質,此後政策迄今沒有更改。

此外,蘇奕彰強調,民俗調理業者與相關公會對於現行做法都有共識,也持續協助推廣、辦理教育訓練,對於違規進行醫療行為的業者,也透過衛生局查訪管理,近年來違規數量已經明顯減少。

另經絡調理服務人員職業工會等提醒,艾草溫罐屬於醫療行為,民俗調理業者不得施作,未具醫事人員資格執行者,恐違反「醫師法」,最重恐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發燒新聞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