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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苗栗去年查獲千件違規食品廣告 社群平台分享恐慘賠500萬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隨便轉傳「瘦身神藥」或「改善視力」的貼文,小心荷包大失血!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公布去年共查獲1174件食品違規廣告,累計裁罰金額高達3031萬元。其中,違規內容以「減肥瘦身」、「眼疾改善」及「新陳代謝」為前3大「地雷」類型;縣府衛生局強調,即便是單純轉貼他人平台上的廣告文宣,只要內容涉及違規,轉貼者仍須負法律責任。
苗栗縣衛生局指出,許多業者為了推銷產品,常在廣告中使用「快速見效」、「根治疾病」等誇大詞句,這類內容均已違反相關規定;且違規態樣不再侷限於傳統媒體,許多民眾在拍賣網站或 Instagram、Threads 等社群平台自行販售食品,或是單純分享個人使用經驗,只要內容涉及療效或虛偽不實,依法都可能被認定為違規廣告。
根據現行法規,食品廣告若涉及誇大不實,最高可處400萬元罰鍰;若進一步宣稱具有醫療效能,罰金則從10萬元起跳,最高可重罰500萬元。
衛生局呼籲,食品僅能提供營養,絕非藥品,更不具備治療功能。民眾若身體不適應尋求專業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迷信網路偏方,購買前應落實「停、看、聽」原則(冷靜思考、閱讀標示、請教專業人員),並嚴守「五不」防線: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以免賠錢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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