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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部署! 疾管署致醫界通函 1月20日起擴大公費抗病毒藥對象

2026/01/10 15:59

疾管署發出「致醫界通函」宣布自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列7類「高傳播族群」可用藥。(疾管署提供)

疾管署發出「致醫界通函」宣布自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列7類「高傳播族群」可用藥。(疾管署提供)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國內流感疫情目前持平,不過疾管署預估將在農曆春節前後達高峰,疾管署近日發出「致醫界通函」宣布自1月20日起至2月28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列7類「高傳播族群」可用藥,盼在春節連假前提前介入治療,壓低疫情擴散風險。

疾管署統計,上週類流感門急診就診達8萬2161人次與前一週持平,另新增11例重症、5例死亡。本流感季累計418例重症、83例死亡,重症多為65歲以上長者與慢性病患者,且近9成未接種本季疫苗,目前社區流行以A型H3N2為主,其次為B型及A型H1N1。

過去多是在疫情正式進入流行期後,才擴大公費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疾管署評估今年1月下旬疫情可能明顯升溫,加上春節連假期間民眾返鄉、出遊與聚餐頻繁,南來北往恐加速病毒傳播,提前啟動相關措施。

疾管署在致醫界通函中指出,1月20日至2月28日將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適用對象,增列具類流感症狀的高傳播族群,包括:

1.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2.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3.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4.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 1 至 3 年級學生。

5.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6.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7.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疾管署說明,目前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全國約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藥品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只要病患出現類流感症狀,經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符合公費用藥條件,不需等待流感快篩結果,即可開立公費藥劑,把握黃金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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