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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孕母爭議》政院版「人工生殖法」未納代孕! 論戰重點一次看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是否納入代理孕母引起社會關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預計在明天排審,衛福部長石崇良在今(7)日指出,行政院版本沒有納進代理孕母,因仍有爭議。對此,自身不孕的民眾黨立委陳昭姿則在臉書表示,「代孕不會因為沒有法律就消失」,子宮有病變的女性、男同志伴侶的代孕需求,都真實存在。事實上,仍有不少民團對代理孕母持反對意見,顯示社會仍需更多討論。
由於明天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預計排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雖然部分民眾原本期待代理孕母入法的想法可能落空,然而,這次行政院版本仍與時俱進,擴大對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將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的法律保障。
自由健康網整理了行政院版本重點、立委陳昭姿支持代理孕母的原因與民團反對的理由,方便民眾一次了解:
Q1:衛福部提出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特色是什麼?
A:
從醫療品質、子女權益到女性生育自主,都做出大幅更新。最受矚目的,是已完成結婚登記的女同性伴侶與未婚女性,將可合法接受人工生殖服務。
而有關代理孕母的部分,石崇良重申,因為在國內仍然還有爭議,所以在這次的行政院版本裡面沒有納入代理孕母,他將在明天的委員會與各委員、黨團的版本做討論。
Q2:行政院《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有哪些重點?
A:
●「提升人工生殖醫療品質」,機構的管理將更嚴謹,包括擴大許可辦法授權範圍、訂定施行細則,讓管理可隨科技發展「滾動調整」。增列手術及侵入性治療的「知情同意程序」,強化精、卵、胚胎等生殖細胞的捐贈、保存及使用管理。
●「全面維護人工生殖子女的最佳利益」,包含3大重點:
1子女最佳利益評估,醫療端不只更透明,也更安全。
所有欲接受人工生殖的人,未來都要先經「中央指定專業機構」評估是否符合作為父母的條件,人工生殖機構也必須確認評估通過後才能提供醫療服務。目的在讓孩子從出生開始,就能在穩定、安全的環境成長。
2「保障血緣認知權」,讓孩子從出生開始,就能在穩定、安全的環境成長。
為平衡捐贈者隱私與子女知情權,未來將開放人工生殖子女查詢捐贈者「非辨識資料」如血型、國籍。若子女有重大遺傳疾病、器官移植需求等,得依法查詢捐贈者姓名與聯絡方式。成年後,如取得捐贈者同意,可得知捐贈者自願提供的其他資料。這代表過去完全封閉的捐贈者資料制度,將邁向更平衡透明的方向。
3「明確子女的法律地位」,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原則,調整人工生殖子女的親子關係規定,使家庭關係更穩固,不再讓孩子的法律定位受侷限。
Q3: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推代孕合法化的理由是什麼?
A:
陳昭姿指出,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把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納入人工生殖,這是往前的一大步。但同時,代理孕母這個台灣社會討論了20、30年,許多不孕伴侶迫切需要的制度,卻再一次被行政院排除在這次修法之外。
她認為,「代孕不會因為沒有法律就消失」。子宮有病變的女性、男同志伴侶的代孕需求,都是真實存在的。人們繼續遠赴海外,被迫尋求更未知、更高風險的代孕途徑,在缺乏法律保障之下,正是把孕母、孩子、需求者推向更黑暗。她希望能讓所有想生兒育女的人民都能被照顧到。
Q4:關於代理孕母,為什麼民團反對?
A:
台灣女人連線、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多個民團曾多次呼籲停止代孕立法,原因在於代孕侵害人權,並強調女人身體不是工具,生命絕對不可代理,同時還可能造成代孕商品化。尤其,代孕可能會加劇血緣迷思,因此多個民團拒絕代孕合法化。
台灣女人連線常務理事黃淑英曾經指出,代孕絕非只是代理懷孕生子,或者只是出借子宮,其中會衍生許多健康風險,甚至部分藍白立委的版本規定代孕必須是利他,要女人當志工,是直接將女人的身體工具化,並將嬰兒當成商品,是歧視與剝削女性。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曾表示,法國、德國、瑞典等都認為代理孕母具有高度爭議,並且毫無有公信力的人權制度背書,並且聯合國等報告都指出,代孕制度難以避免侵害婦女與兒童人權,甚至會牽涉到人口販運等問題,瑞典也曾提出報告指出,若推代理孕母制度恐怕難以保護小孩權利、無法顧及小孩跟代理孕母最佳利益等,並且無法透過政府監管方式避免代孕商品化,因此決意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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