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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今年起推「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 嬰體重低於1500克可申請2萬元

2026/01/04 13:32

極低出生體重兒在成長初期往往需要更充足且專業的營養補充,對家庭而言是不小的經濟壓力;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圖取自freepik)

極低出生體重兒在成長初期往往需要更充足且專業的營養補充,對家庭而言是不小的經濟壓力;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圖取自freepik)

〔記者蔡愷恆/台北報導〕由於極低出生體重兒在成長初期往往需要更充足且專業的營養補充,對家庭而言是一項不小的經濟壓力,台北市政府宣布自今年起推出「台北市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政策,協助出生體重極低的新生兒獲得成長發育所需營養支持。台北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家長須於新生兒出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資格的新生兒可獲得2萬元的營養品津貼。

台北市政府表示,申請資格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新生兒須為民國115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且出生體重小於或等於1500公克;新生兒之父或母需設籍於台北市;並完成於台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之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且申請時仍設籍台北市。

台北市全國首創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今年上路,助弱勢新生兒健康成長。(台北市社會局提供)

台北市全國首創極低出生體重兒營養品津貼今年上路,助弱勢新生兒健康成長。(台北市社會局提供)

原則上由新生兒之母提出申請,若母親死亡、行方不明,或出生登記未記載母姓名,得由父親申請;父母均無法申請時,則可由監護人提出。此外,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完成結婚登記並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其養父或養母亦視為新生兒之父或母,得依法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分為臨櫃及郵寄兩種。臨櫃申請可至台北市政府聯合服務中心(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辦理,上班日服務時間為8時30分至17時30分,取號至17時15分止;亦可採掛號郵寄方式、寄送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少科。申請時應備妥申請表、新生兒出生證明書影本(須註明出生體重),以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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