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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藥師做朋友》藥品有錠劑、眼藥水、液劑 請問如何保存?
文/陳伶娥
藥品可能會有不同的劑型,而不同的劑型其適應症可能會不一樣。一般常見的劑型有:錠劑、膠囊、懸液用粉、口服液劑、栓劑、眼用製劑、外用藥膏等。不同類型的藥品,保存方式和使用期限也會有所不同。
光照、溫度、濕度是影響藥品保存的三大因素,這些因素會使微生物滋長,加速藥品潮解變質,所以家中藥品需選擇避光、陰涼、乾燥處保存。但儲藏方式仍建議先詳讀說明書或詢問藥師後再行放置,有的藥品需冷藏,而有的僅需常溫儲藏即可,一般常溫指的是15-30 ̊C,冷藏則為2-8 ̊C,不需要冷藏的藥品放置室內即可。
若包裝內有棉花及乾燥劑,開封後就必須丟棄,不然原本是用來吸藥品的濕氣,吸收了空氣中的濕氣反而讓藥品受潮。
再者,保存期限不等於使用期限。保存期限(Expiration Date,常以EXP或E印製):未開封可存放的期限,亦稱為末效期。使用期限(Beyond-Use Date,縮寫為BUD):開封後建議存放的期限。
各類藥劑的保存方式說明如下:
1.錠劑和膠囊
藥品盡可能以原包裝保存,則可放到藥品上標示的保存期限;若不清楚保存期限,建議從調劑日起算6個月內。拆封的裸藥,使用期限大約為原保存期限的1/3,但不可超過半年,例如:藥品保存期限是2017年7月30日(未開封可以放置保存期限),2017年2月1日開封,到保存期限是2017年7月30日還有6個月,6個月的1/3是2個月,因此,使用期限是2017年3月30日。以上均基本概念的說明,但非所有的藥物均可依此推算,如:耐絞寧NITROSTAT®(俗稱救心藥),小瓶罐裝開封後只可放1個月。
2.眼藥水
眼睛是極易受到感染的部位,因此眼用藥建議開封後1個月丟棄。部分眼藥水須冷藏保存,請注意藥袋指示。如果眼藥水未加防腐劑,例如一次性包裝的眼藥水,開封後滋生細菌機會高,則每次用後就應丟棄,勿再使用。
3.液劑(糖漿)
有許多抗生素是粉末劑型,通常從泡成藥水當天起可保存7至14天,有些要冷藏,有些則不用,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記得使用前詳讀藥袋說明。小朋友用的退燒藥水,通常開封後不會單次用畢,因其為糖漿,放冰箱不容易搖勻且易產生沉澱,開封後不需冷藏,室溫下可放儲1個月。
除了留意有效期限外,仍需觀察藥品的外觀是否有變色、發臭、潮解等變質情形,若其外觀有改變,雖未過期也應丟棄,不可再繼續服用。如果有相關疑問,請諮詢藥師或該藥品的製藥廠。
(作者為藥師,本文取自《與藥師做朋友-讓藥師告訴你如何安全用藥》洪葉文化出版,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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