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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醒來睡不著 研究:可能只是回到古代「兩段式睡眠」
〔編譯陳成良/綜合報導〕現代人習以為常的「連續睡滿8小時」,其實並非人類演化的常態。根據科學新聞網站《ScienceAlert》報導,歷史研究顯示,在人造光源普及之前,人類普遍採用「兩段式睡眠」(two sleeps),半夜醒來活動一下,是極為正常的現象。
報導指出,在人類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我們的祖先普遍採用分段睡眠模式。他們通常在日落後不久便上床,睡上幾個小時後,約在午夜時分醒來,保持一至兩小時的清醒,然後再進入「第二段睡眠」(second sleep)直到天亮。
這段午夜的清醒時光並非無所事事。根據前工業時代的信件與日記,有些人會起身處理家務,如添柴火或查看牲畜;有些人則待在床上祈禱或思考剛剛的夢境。也有人利用這段寧靜的時光閱讀、寫作,甚至與家人或鄰居輕聲交談。許多夫妻也利用這段午夜的清醒時間,進行親密行為。從古希臘詩人荷馬的史詩,到羅馬詩人維吉爾(Virgil)的作品,都曾提及「結束第一段睡眠的時刻」,顯示此一模式的普遍性。
我們如何失去「第二段睡眠」?
「兩段式睡眠」的消失,主要發生在過去兩百年,源於兩大社會變革。首先是「人造光源」的普及。從18世紀的油燈、瓦斯燈,到後來的電燈,讓人們的夜間活動時間大幅延長,不再日落而息。夜間的強光也改變了我們的生理時鐘,使身體不再傾向於在睡了幾個小時後醒來。
其次則是「工業革命」。工廠的固定排班制度,鼓勵工人採取單一、不間斷的休息模式,以配合機器的運作。到了20世紀初,「連續睡滿8小時」的概念,已完全取代了流傳數百年的兩段式睡眠節律。
睡眠臨床醫師指出,短暫的夜間醒來是正常的。針對失眠的認知行為療法(CBT-I)便建議,若在床上醒來超過20分鐘,應該起身,在昏暗的燈光下進行閱讀等靜態活動,直到睡意來襲再回去睡覺。
專家建議,當你難以入睡時,應該把時鐘蓋起來,放下對時間的計算。並以一種平靜的心態,接納半夜的清醒,並理解我們大腦對時間的感知是彈性的,或許才是重新入睡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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