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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網》不孕症補助新制11月上路 超過一年未懷孕應共同就醫
〔健康頻道/綜合報導〕所謂「不孕」,一般是指「不易受孕」,在沒有避孕的情況下,經過12個月以上的性生活而沒有成功受孕,即稱為「不孕症」。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於臉書粉專發文提醒,造成不孕的原因可能來自男女雙方,包括排卵或精子生成障礙等多種因素,政府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將於114年11月1日起推動「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進一步擴大補助額度。
國健署說明,造成不孕的因素可能來自男女雙方:
●男性不孕症因素:精子生成障礙、輸精管阻塞或粘黏、精索靜脈曲張、無精症、性功能障礙、男性染色體異常
●女性不孕症因素:排卵障礙、輸卵管阻塞或粘黏、子宮內膜異位症、多囊性卵巢症候群、子宮頸和子宮因素、免疫因素、內分泌異常、女性染色體異常。
國健署表示,也有可能是混合因素或不明原因所致,因此如有不孕困擾,夫妻應一起就醫,共同面對。政府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擴大補助對象至妻未滿45歲之不孕夫妻,並將於114年11月1日起推動「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進一步擴大補助額度。
國健署補充,符合資格的夫妻若經醫師診斷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可至全台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就醫,並透過特約機構線上申請補助,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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