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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差額醫材收費新制惹議? 健保署澄清不是訂上限

2020/09/02 14:16

醫材新制惹議,對此,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指出,不是訂上限,而是改以功能分類的醫院收費價格極端值進行管理。(資料照)

〔記者林惠琴/台北報導〕衛福部健保署原本6月公告8大類、352項自付差額醫材收費訂出上限,結果引發大批聲浪反彈,廢止原預定政策公告,但近期又傳出部分醫師在網路上痛批9月1日上線的醫材新制仍訂上限,對此,健保署澄清,不是訂上限,而是以醫院收費價格極端值管理,且極端值參考食藥署核准仿單與臨床醫師自訂,並與相關醫學會討論達成共識。

健保署一開始公告訂出自付差額醫材收費上限包含人工水晶體、特殊材質生物組織心臟瓣膜、治療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冠狀動脈塗藥支架、特殊功能人工心律調節器、治療複雜性心臟不整脈消融導管、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但因大批聲浪反彈而喊卡。

健保署後來與醫界討論,決定改採極端值監控管理,建立價格透明的比價網,取代原本訂定收費上限的方式,而目前極端值只剩下塗藥支架尚須確立分類訂立,新制9月1日上線,健保署日前已發函給相關醫材收費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要求9月底前回覆調整或說明。

不過,近期又有部分醫師在網路上痛批9月1日上線的醫材新制仍訂上限,對此,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指出,不是訂上限,而是改以功能分類的醫院收費價格極端值進行管理,至於功能分類,則是高度專業共識,參考食藥署核准仿單及臨床醫師使用進行討論而訂,並非健保署自訂。

針對自付差額醫材收費新制,李伯璋以蘋果(=醫材品項)為例說明,有進口輸入、國內種植(=進口或國產醫材),有不同品種(=功能、材質等),有甜點、硬度、口感等(=附加價值,非主要元素)。

李伯璋指出,當進入水果市場時,依照五爪、富士、青龍蘋果(功能分類),有不同的市場價格,五爪蘋果不會以富士或青龍蘋果價格來賣,消費者也不會以富士、青龍蘋果的價格來買,但價格落差應該在一定的範圍內,太超過、不合理,消費者也會質疑或要求賣便宜一點(修正或降價價格)。

李伯璋解釋,一般人沒事逛市場對蘋果有認知,對價錢有概念,但沒生病的人不會逛醫材市場,當生病時沒有力氣逛,給他資訊和價格(=比價網)也沒力氣了解,沒時間慢慢懂,因此政府站在管理角度,用功能類別的極端值管理,在兼顧醫院合理採購下,確保病人生病時合理選用醫材是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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