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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確定禁止「性傾向扭轉治療」 違者最重可判3年刑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衛生福利部今(22)日發布函釋,未來醫療機構或任何人,若對他人進行「性傾向扭轉治療」,可被依刑法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究責,最高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蘋果》報導,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證實這項消息,並表示「世界精神醫學界已將性別認同排除於疾病名單」,聯合國等附隨組織亦認定「同性戀或同志傾向並非疾病」,因此一切嘗試轉換性傾向的做法不可被歸為治療行為,而是「對人具有傷害及危險的行為」。
石崇良認為,民眾若因性別認同疑慮產生心理障礙,可求助於心理師、精神科醫師,但醫師或任何人不得提供「性傾向扭轉治療」,否則會觸犯刑法強制罪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輕則罰鍰,最嚴重者可能會面臨3年以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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