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李蒨蓉撞人案最後一次開庭 求判緩刑

2016/06/15 15:56

李蒨蓉到北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阿帕契貴婦團」藝人李蒨蓉,去年開車撞傷古男肢障騎士,被控過失傷害,一審被判拘役40天,古男認為未和解而請檢方上訴,北院二審期間調解成功,達成71萬元和解,但合議庭今仍須依法定程序召開辯論庭,李蒨蓉請求改判緩刑,公訴檢察官表示既已和解,對於量刑沒有意見。全案定6月29日下午宣判。

李蒨蓉步入法庭前說,「希望法官大人網開一面,將原本的判決改成緩刑,這對我而言會是最完美的答案,但還是尊重法院」,也祝古先生身體健康,每天過得開開心心;至於賠償金,她說下週一就會開始執行,將錢匯入古男帳戶。

開庭結束後,李蒨蓉說:「無論法官維持原判還是有改變,我都尊重司法的決定,我現在盡量讓心情放輕鬆,以平常心來面對」。

去年4月14日下午,李蒨蓉駕車載著同為阿帕契貴婦團成員之一的好友石新儀,從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駛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時,擦撞古男的身障機車成傷。

李蒨蓉留在現場符合自首條件,全程認罪,偵查與一審期間雙方多次調解都失敗,直到二審調解庭才達成賠償71萬元的共識,古男同意不再追究李蒨蓉的刑責,並撤回民事求償訴訟。

(16:55更新)

相關影音

☆健康新聞不漏接,按讚追蹤粉絲頁
☆更多重要醫藥新聞訊息,請上自由健康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