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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66法則 檢視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2016/01/14 06:00

感覺統合訓練有助於改善過動及注意力不足兒童之症狀。(照片提供/楊照彬)

圖‧文/楊照彬

在門診時常遇到家長帶小孩來詢問自家的寶貝是否有過動症。

其實在台灣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小孩約有3%-6%,平均一個有30名孩童的班級約有1至2個受此疾病困擾的兒童,不僅小孩在學習及人際互動上有障礙,同時對於家長和老師在教導管教上更是一大挑戰。

◎一般所謂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其實可以分為3個類型:

●注意力不足症

●過動症

●混合型

◎注意力不足症又可分為4大類:

●分心:容易受外在刺激而分心;很難持續專注於遊戲或工作上;好像沒在聽別人對他說的話。

●粗心:忘東忘西;容易弄丟東西,比如作業本、鉛筆或玩具;寫作業或其他活動時,無法將細節做好。

●無法完成任務:無法完成作業或家事,或指派的工作(非故意的);組織規劃工作或活動有困難。

●逃避:不願意做需要持續動腦的工作(家庭或學校作業)。

◎過動症也可分為4大類:

●第1類為大動作不斷:在教室或需持續坐著的場合,任意離開座位;在不適當的場合,任意爬高爬低或亂跑。

●第2類為小動作不斷:在座位上玩弄手腳;像蟲一樣一直動,或馬達驅動一樣;很難安靜地玩或參與休閒活動。

●第3類為等不及:問題還沒問完就急著回答;遊戲或團體活動中,無法排隊等待輪流;常干擾或打斷別人說話、打斷別人遊戲。

●第4類為話很多。

◎混合型: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的症狀都有;但是要確定診斷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66法則:出現大於或等於6個症狀,且症狀需持續6個月以上。

●發病年齡須在學齡前(7歲以前)。

●症狀出現在兩個場合以上(例如學校或家裡)。

●症狀已明顯造成學習,社交障礙。

●需排除精神及情緒障礙(情緒異常、焦慮、分離情緒異常),因此家長無須過度擔心。

家長要先理解小孩這些行為是疾病本身造成的,而非故意調皮搗蛋,若利用以上原則發現家裡的寶貝有可能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就應該儘早帶來給醫師評估診斷,依狀況儘早給予藥物或復健治療,並配合家庭及學校的整合性照護,才能達到最佳的療效。(作者為彰化基督教醫院復健醫學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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